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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送中事件薄——十月一】

反送中運動至今已走進第五個月,一路走來,香港發生了很多令人難以置信,怒不可遏的事,事態的發展不停顛覆我們對香港既有的印象,這個熟悉的家亦漸漸地變得陌生。反送中事件薄旨在帶大家重溫這場運動中的一些特具代表性的事,讓大家在歷史的亂流中能回望過去,重新審視這場運動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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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7月21日「元朗黑夜」起,隨著兩個月來不斷滋生的警民衝突,香港反送中的氛圍一直處於白熱化狀態。在這情況下,中共迎來了建政七十周年的大日子,如此節日,在群情洶湧的當下自然成為了眾矢之的,打著「沒有國慶,只有國殤」的旗號,十月一日的香港再次爆發了烈火燎原般的示威運動。


9月27日,民間人權陣線(下稱民陣)所擬定的「沒有國慶,只有國殤」十一遊行被警方所反對,上訴亦被駁回,幾位民主派議員隨後以個人身分主動承接活動,以願意承擔法律責任為前提召集繼續遊行,不少網民亦在網上呼應發起多個地區的示威活動,公民抗命蓄勢待發。


果不其然,國慶日當天示威遍佈全港,除了民陣原定的遊行地點港島外,在黃大仙,屯門,油尖旺,荃葵青都有抗爭活動。作為應對,警方亦派出大量防暴警鎮壓,各區皆爆發了嚴重警民衝突,多名市民受傷被捕,大量商場被迫關閘,多達十一個港鐵站關閉,半個城市陷入癱瘓。


在當天的眾多流血衝突中,有著一起特具象徵性的事件—一名18歲高中生在荃灣的衝突中被警方以實彈擊中左胸,左肺被打穿,子彈碎片距離左邊心臟僅約3厘米,命懸一線。「實彈」一詞觸動了所有人的神經,事件在社會引起了軒然大波,儘管事情發生的經過在不同鏡頭下有著不同的詮釋,這件事的象徵性和影響可謂清晰可見。


首先,這是自6月起整場運動,亦是自香港97年回顧以來首次有示威者被警察以實彈擊中。這一點令到這起事件的後續處理變得尤為關鍵,作為先例,事件的審理將會大大影響到日後類似案件的處理,亦會為抗爭結束後的清算立下一個指標,故這次事件在法律上有著定下基礎,與別不同的地位。


第二,事件中警察的做法受到廣泛質疑,為警民矛盾火上加油。事件中傷人的警察在開槍前,持槍主動接近示威者和被追打的警察,而在扣下扳機之際,除了沒有瞄準非致命的部位如手腳外,當時他另一隻手中亦持有較低殺傷力可發射布袋彈或橡膠子彈的槍械,而在件事中,亦沒有片段能證實該名警員有先作口頭警告。這幾點爭議點令到警察的處理手法受到猛烈批評,有議員質疑警員主動持槍接近和自衛的說法大相逕庭,而醫療界亦批評警員在近距離以致命武器射擊要害是非必要,無異於行刑,外界亦批評開槍前沒作口頭警告違反了聯合國基本規範。眾多的爭議點令到市民對警方的執法完全喪失信心,罔顧市民生命的做法引起眾怒,直指港警無異於恐怖分子,再度深化了警民間的怨恨。


第三,事件中警方的回應迴避問題,扭曲事實,令人髮指。在事件發生後翌日的警方記者會中,除了一貫包庇警員的作風外,警方亦多次扭曲事實以迴避記者的提問,例如把學生被擊中的部位由左胸說成膊頭附近企圖減輕爭議,又說警員在事後有立即查看傷者,但相關片段卻指出儘管中槍學生在事後多番求救,警員不僅沒有理會更粗暴制止,在事發三分鐘後才始查看學生傷勢。警方事後多番以「生命受威脅」,「電光火石間做決定」包庇警員,不停強調警員做法「合理,合法」,拒絕認錯,不惜把市民性命犧牲在政治操作上的取態把市民的怒火推向了前所未有的新高點。


正如老子所說,「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人民賦予政權力量,故得民心者得天下,這是自古以來的管治原則。在人民不惜以死相諫的當下,以暴制暴只是抱薪救火,這起槍擊事件所引起的民怨沸騰正是一大鐵證。惟當權者至今仍執迷不悟,繼續以極權打壓反對聲音,只望香港市民在抗爭間能少流一滴血,少受一次傷,在極權之下得以明哲保身。


文:你看文

圖:Jess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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